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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税务局:2021年年终奖是计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吗

受理号:

2440000002021111809082033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21年年终奖是计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吗

内容:

2021年年终奖是计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吗

咨询人:

李莉

咨询时间:

2021-11-18 09:0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1-18 15:0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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