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120110140162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内容:
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企业为外商独资企业,由外籍个人独资创建,现对其分红,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咨询人:
吴春玉
咨询时间:
2021-12-01 10:1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2-01 17:20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