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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税务局:制作火腿销售免增值税吗

09-29 我要评论

制作火腿销售免增值税吗

留言时间:2020-03-01

咨询对象

贵州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购进鲜火腿,然后制作出本地特色火腿销售,销售时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有哪些优惠政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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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2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火腿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注释中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以下简称《范围》)涉及的有关事项细化如下(以下序数对应《范围》中的序数):……

  二、畜牧业类

  (一)畜禽类初加工。

  1.肉类初加工。

  《范围》规定的肉类初加工产品还包括火腿等风干肉、猪牛羊杂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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