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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税务局:代开电子发票

代开电子发票

留言时间:2021-09-02

纳税人所属地

贵州

问题内容

人不怎么在业务地,有咨询服务业务发生,结款公司要求开具发票,因为是个人工作室形式,所以就是个人发票,没听说过可以领用的事情,公司要求进行月度或季度申报,每月款项也不多,但税务部门只能由本人持身份证到业务地开票,咨询代开电子发票主要是想问询,是否能够直接手机快速开票处理提交,而不用本人每次过来业务地开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02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实名办税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三、实名信息验证

 (一)已办理实名信息采集的相关人员,申请办理实名事项时,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税务机关比对相符后即可办理,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和登记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二)实名事项包含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变更登记、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注销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代开、解除办税人员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提供纳税人登记证件、办税人员身份证件方可办理的涉税事项。” 就您的问题表述,无法判断您是提供什么应税项目,人不在业务地,但需要在业务地开具发票;也无法判断您经营的情况和需要开具发票的频率。建议:如您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可以设立后自行领用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持相关资料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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