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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海南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发票5.5千万公告(琼税三稽告〔2020〕37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告(琼税三稽告〔2020〕37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9-16

海南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5MA5T7KRJ2Q,法定代表人:胡定友):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琼税三稽处〔2020〕22号)公告送达,你公司见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我局领取纸质件。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600号税务大厦(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八楼815)

联系人:朱女士,蒲先生      联系电话:88215623

《税务处理决定书》(琼税三稽处〔2020〕22号)主要内容如下:

海南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5MA5T7KRJ2Q):

你公司取得中祥融合(舟山)能源有限公司、龙口市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具的8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30,524,057.83元,税额合计4,883,849.27元,价税合计35,407,907.10元,定性为接受虚开。你公司开具给东营市宇政工贸有限公司、丽水市浮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睿博能源有限公司的17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7,152,982.81元,税额合计2,744,477.19元,价税合计19,897,460.00元,定性为对外虚开。合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7,677,040.64元,税额合计7,628,326.46元,价税合计55,305,367.10元。

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7,677,040.64元,税额合计7,628,326.46元,价税合计55,305,367.10元已达到移送公安机关标准,我局将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若你公司同我局在税务处理上有争议,应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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