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海口琼山税二局公〔2020〕006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发布日期:2020-11-13
海口琼山税二局公〔2020〕006号
海南万瑞尚成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0007212276197)
因前往贵单位生产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均无法联系到贵单位,我局无法将以下文书直接送达贵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海口琼山税二局限改〔2020〕1000093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11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海口琼山税二局限改〔2020〕1000093号
海南万瑞尚成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0007212276197)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规定期限办理“万瑞尚成”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申报和报送清算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责令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