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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债权处置业务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09-29 我要评论

债权处置业务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12-12

咨询对象 黑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公司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主营债权处置业务,从银行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购入不良贷款,通过转让债权或者拍卖抵押物形式回收投资,这种业务是否要缴纳增值税?税额应如何计算?有无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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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3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属于财税〔2016〕39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在收购、承接和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和改制银行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开展的以下业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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