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运行类(2020年5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问:我在个税APP上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完发现数据有误,可以点击【更正】或【作废】。具体是在哪里操作呢?
答:点击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模块-进入【申报记录详情】界面可查看已申报情况,该界面有【更正】或【作废】的按钮。
2.问:如果我单位以前月份的个税申报中漏申报了员工,现在可以直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上进行更正吗?
答:不可以。若需要新增人员修改往期申报表,需要前往所属税局大厅进行更正。
3.问: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多个代开发票申请,已选择邮寄,且已缴纳税款,为什么不能进行合并邮寄?
答:该问题的产生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1)该纳税人需要合并邮寄的发票代开申请寄件地址不同。合并邮寄的发票代开申请寄件地址必须一致,若不一致,则不能进行合并邮寄。
(2)该纳税人需要合并邮寄的发票代开申请存在未选择“合并邮寄”方式的情况。如果纳税人提交的发票代开申请未全部选择“合并邮寄”方式,则不能进行合并邮寄。
4.问: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企业所得税B表(核定征收)年度汇算清缴,只能填写收入数据,请问是什么原因,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规则,如果纳税人2019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为“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则只需据实填写收入相关栏次即可,无需填写成本费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