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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冲红如何处理?

普通发票冲红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0-08-28

咨询对象

湖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开出去的普通发票需要冲红需要全部联次收回吗?如果收不回来需要冲红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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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31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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