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煮熟的粽子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
留言时间:2020-10-04
咨询对象
湖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未煮熟的粽子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09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