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需要办理的公司名义手机卡号给员工使用该如账务处理?
留言时间:2020-11-13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您好,我们是4S店的,因为需要经常回访客户,所以以公司名义统一办理了手机号给员工作为工作手机号使用,每月固定话费套餐是公司给出的,这部分费用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可以进到管理费用进行所得税前扣除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7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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