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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工会经费

09-30 工会经费 我要评论

工会经费

留言时间:2019-07-13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请问一般纳税人工会经费是否免征?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15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3号)第三条 规定 缴纳义务人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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