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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水电行业优惠政策

09-30 水电行业优惠政策 我要评论

水电行业优惠政策

留言时间:2019-10-24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水电行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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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5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国税地字第1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    一、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二、对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生产、办公、生活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予免税照顾。

   三、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您所咨询的问题有待与您进一步确认,请您直接拨打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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