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题: 湖南省2022年发票有奖活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咨询内容:
湖南省2022年发票有奖活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咨询时间:2022-08-09
回复信息: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促消费、开发票、中大奖”—— 2022年“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的公告》(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三条规定,参与2022年“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与活动的微信号、支付宝账号,必须在湖南税务有奖发票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 (二)自然人消费者所取得票面金额在100元以上(含)、发票“购买方名称”为本人姓名的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湖南省内纳税人开具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购买汽油、柴油、天然气、自来水、电、燃气等货物,购买电信服务、保险服务等服务,购买、租赁不动产等项目取得的发票除外。 (三)开票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录入信息通过“湖南税务有奖发票系统”查验一致的发票。 (四)不属于以下情形:红字发票及其对应的蓝字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废发票,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当前状态:已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