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已售业务发生销售退回
留言时间:2020-05-14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营业税时期销售的不动产,客户现在退房,之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如何冲红,营业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如何申请营业税退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2 第十三款第2点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需要申请退税或抵税的,向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退税(抵税)申请确认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