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股权投资印花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11-13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A公司用自己合伙企业B的股份,投资新成立一家合伙企业C,A用股份投资新设立新公司的行为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投资人以其持有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比照本条款执行,不征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