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伙企业分红所得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11-16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A企业投资一家合伙企业,年末从合伙企业中分得100万元的分红,A企业收到的100万分红是否要并入A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