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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个人H股分红是否缴税

H股分红

留言时间:2019-09-09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您好!我申请了W开头的税号,在国内居住已过半年多。我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号上刚得到H股的分红,已经扣了10%的“企业所得税”。 最近我去南昌高新区的税务局,问这笔分红是否还需要再交税。那里的有关负责人不清楚是否要交,并要我自己去问12366.  

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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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区、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该个人在国内居住已过半年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中国税收居民,取得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该笔所得已按10%的税率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因此,该个人还应补缴10%的个人所得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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