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
留言时间:2020-09-30
咨询对象
吉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电子普通发票能否作废啊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30
答复内容
12366吉林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费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感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