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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税务局:境外投资者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相关问题

访谈主题:境外投资者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相关问题

访谈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6:00 - 2021年06月28日 16:30

访谈嘉宾:吉林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浦钟元

访谈描述: 境外投资者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相关问题

[主持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吉林省税务局“学党史、办实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优惠政策系列访谈直播间,我是主持人杨学蕾。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是近年来中国吸引外商在华投资最具影响力的税收政策之一,今天我们特意邀请到吉林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的浦钟元老师,来为大家讲讲境外投资者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相关问题,欢迎您!您能首先介绍一下境外投资者可以享受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么?[2021-06-28 16:00:32 ]

[浦钟元] 该项优惠政策具体是指: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 境内直接投资 非禁止的项目和领域,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2021-06-28 16:04:53 ]

[主持人] 这项优惠政策有条件限制吗?[2021-06-28 16:06:18 ]

[浦钟元]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直接投资:也就是境外投资者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 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二是实际分配 :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应属于 中国境内居民企业 向投资者实际分配的 已经实现的 留存收益 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是直接支付:这里包括两个方面的投资支付形式,即现金形式或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首先,如果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 是以现金形式支付的,那么相关款项应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 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这之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另一种方式就是,如果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是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那么相关资产的所有权 应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 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即在直接投资前 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2021-06-28 16:07:45 ]

[主持人] 我注意到您在讲第二个条件实际分配时,提到一个“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应属于实际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这个具体指哪些呢?[2021-06-28 16:11:13 ]

[浦钟元]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通常是通过利润分配取得,但实际上 并不局限于利润分配这种形式。除利润分配外,还包括:留存收益再投资、清算分配所得、撤资或减资取得资产等形式。比如:清算分配所得,被清算企业的非居民企业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 被清算企业 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也应确认为股息所得;然后,如果这个境外投资者将分得的剩余资产直接进行再投资,其中归属于股息的部分也是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2021-06-28 16:13:44 ]

[主持人] 那么对于再投资需要“直接支付”的这项要求,可以具体的详细解释一下吗?[2021-06-28 16:16:08 ]

[浦钟元] 股息须直接“划转”,这是《财税【2018】102号》文件规定的直接投资的方式,这是为确保 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直接用于投资。还是分别对应刚才说的 两种支付方式进行解释——首先,如果再投资以现金形式支付,是要求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在非居民企业境内的离岸账户周转也是不允许的;   其次,如果再投资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相关资产所有权需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 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另外,境外投资者 按照金融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再投资资金是可以的,也就是说,把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账户 转入“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的当日,再由这个“专用存款账户”转入 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的账户,这样,也是视为符合该项规定的。[2021-06-28 16:17:29 ]

[主持人] 如果境外投资者按规定可以享受、但未实际享受的,可以追补享受吗?[2021-06-28 16:22:57 ]

[浦钟元] 这是可以的,按照《财税 2018 102号》文件规定,境外投资者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追补享受,退还已缴纳的税款。[2021-06-28 16:24:34 ]

[主持人] 如果境外投资者发生了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是否需要进行税款补缴?[2021-06-28 16:25:59 ]

[浦钟元] 是需要的。如果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了 已经享受了递延纳税政策的 直接投资,需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 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2021-06-28 16:26:19 ]

[主持人] 关于境外投资者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相关问题我们今天就聊到这里,感谢大家的观看,也感谢浦老师的精彩解读,我们下期再见![2021-06-28 16:2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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