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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经营期结束未抵扣的进项税是否可以退税?

办件标题 请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经营期结束未抵扣的进项税是否可以退税?

内容

请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经营期结束未抵扣的进项税是否可以退税?

办件编号 LYHF20221028 提交时间 2022-10-2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2-10-28 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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