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请问,建安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税率是否有变化?
内容
请问,建安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税率是否有变化?
办件编号 LYHF20230113 提交时间 2023-01-1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 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3-01-13 09: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