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划拨
留言时间:2020-05-09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单位是国有独资粮站,有一处不动产——粮食仓库,账面净值300万元,公允价值2000万元。当地政府决定,将该不动产无偿划给另一个国有单位。人员不变。请问,这个行政划拨行为,是否需要认定为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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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20-05-09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由于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需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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