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票抵扣问题
留言时间:2021-10-23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我司一般纳税人,厂房装修发生的材料费,取得专票,能进项抵扣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0-2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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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