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税务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须知(纳税人)
来源:宁波市税务局
日期:2019.4.26
尊敬的纳税人:
欢迎您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在正式申报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以便提高您的工作效率。
一、申报方式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我们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您选择。为了节省您宝贵时间,建议您采用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访问地址: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办理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申报业务。(推荐)
(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自助服务区,进入电子税务局申报。
二、申报前期准备
无论您采用何种方式申报,为了避免您不必要的麻烦,请您务必在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前完成如下几项工作。
(一)查验四季度预缴申报
如果您未进行2018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应首先完成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否则,您的年度申报将无法完成。
(二)核对本企业有关基础信息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时,如果您企业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等企业信息发生变化,与税务登记的信息不再一致,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三)事先申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已报送财务报表。请您务必提前24小时,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模块申报年度财务报表(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增值税、定额征收所得税纳税人以及实行法定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如果您没有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申报记录,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系统会提示没有进行年度财务报表申报,造成申报失败。
(四)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跟2017年度相比变化较大。为了您能顺利完成年报填写,建议您仔细研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详见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详见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18修订版)(详见附件三)。
三、如果您已完成上述四项准备工作,现在可以开始进行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步骤
1.企业所得税年报(A类)申报步骤:具体请查阅《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详见附件四)。
(1)开通登陆电子税务局
(2)使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功能
(3)在线填写表单并申报
(4)使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对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为了保证风险扫描的准确性,请您务必提前24小时申报年度财务报表。
(5)申报结果查询及打印
(6)缴款查询
2.企业所得税年报(B类)申报步骤:具体请查阅《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B类)》(详见附件五)。
(1)开通登陆电子税务局
(2)使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功能
(3)在线填写表单并申报
(4)申报结果查询及打印
(5)缴款查询
3.企业所得税年报(分支机构)申报步骤:具体请查阅《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分支机构》(详见附件六)。
(1)开通登陆电子税务局
(2)使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功能
(3)在线填写表单并申报
(4)申报结果查询及打印
(5)缴款查询
(二)申报填表中重点注意问题
1.由于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A类)申报必须先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然后才能勾选相应的年报表单。因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相关内容填报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您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以及您需要填报报表的种类。
2.为了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今年我们对申报数据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企业,年报自动计算并显示享受优惠金额方便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3.附表A106000的亏损弥补的数据已自动计算显示在您下载的年报离线表单中,该数据属性为不可修改。如对数据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税源管理人员。
(三)网上年报填报中常见问题
1.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基础信息表101(纳税企业申报企业类型)、10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代码)的数据是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税务登记信息中直接提取的,属性为不可修改,如果您发现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来修改您的相关信息,否则可能影响您享受税收优惠。
2.如果您年度纳税申报表类型和登记注册类型不一致(如担保公司)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3.录入申报过程中,请先录入附表,最后主表。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以下简称“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流程:具体请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详见附件七)
1.您在网上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后,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很短时间内将风险提示信息推送给您,为了保证风险扫描的准确性,请您务必提前24小时申报年度财务报表;
2.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由您自愿选择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3.您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四、年报更正(修改)申报注意事项
如果您在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成功后,发现部分数据需要调整,请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更正(修改)申报。
1.4月下旬起,您可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功能进行申报。(强烈推荐)
2.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到各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窗口申报。
五、如果您在申报过程中需要业务或技术咨询,请拨打12366或向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附件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18修订版)
附件四:《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
附件五:《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B类)》
附件六:《操作手册-电子税务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分支机构)》
附件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