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需求,要求员工提升学历产生的费用可否纳入教育培训费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21-09-16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化工行业,依应急管理部法规要求,对非化工专业的员工进行化工专业的学历提升培训(非员工个人因素),所产生的学历提升费用,是否可以纳入教育培训费进行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1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