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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留言时间:2019-07-03

纳税人所属地

青岛

问题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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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03

答复内容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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