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防暑降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留言时间:2019-09-05
纳税人所属地
青岛
问题内容
请问防暑降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果不需要缴纳,有相关文件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5
答复内容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鲁人社规【2018】12号文件规定,将鲁人社【2015】45号文件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2015】45号)文件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7、8、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按上述规定发放的高温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