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
留言时间:2020-02-17
纳税人所属地
青岛
问题内容
您好:
请问残疾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减免增值税吗?另外是申报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18
答复内容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个人独资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