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违法
发布时间:2021-05-12 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税务行政处罚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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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X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XXX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税稽处〔2020〕2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X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违法 | ||||||||||||
违法事实 | 你公司2018年期间,为X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粉磨公司提供熟料运输服务,合同约定据实结算运输费用,2018年取得的收款权利凭证确认并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的运输收入应为8,036,905.78元(不含税),已列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运输收入为3,926,417.33元,账簿上少列运输收入4,110,488.45元(不含税),造成少申报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412,539.10元、少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8,877.74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定性为偷税。 | ||||||||||||
处罚依据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2018年少申报缴纳的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412,539.10元、少申报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8,877.74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20,708.42元。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2018年少申报缴纳的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412,539.10元、少申报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8,877.74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20,708.42元。 | ||||||||||||
处罚金额(万元) | 22.07084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0 00:00:00 | ||||||||||||
处罚有效期 | 2020-11-20 00:00:00 | ||||||||||||
公示截止期 | 2021-05-12 00:00:00 |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3280001507837XM | ||||||||||||
数据来源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务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3280001507837X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