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毯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发布时间:2021-07-30 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税务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海喜马拉雅地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33000745949056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916333000745949056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074594905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633201074594905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汪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183******5637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开税稽罚〔202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青海喜马拉雅地毯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1)诚惠公司于2019年3月8日-9月6日向喜马拉雅公司开具专票12份,发票代码3300183130,发票号码20742352、20742353、31620566、31635659;发票代码3300184130,发票号码31713028、31713029、31620588、31620589、31620591、31635554、31635555、31635584,货物名称*运输服务*运费,金额915,050.05元,税额83,499.95元,价税合计998,550.00元,喜马拉雅公司于2019年4月-12月分别认证抵扣进项税额83,499.95元。 (2)小钢炮公司2019年5月15日向喜马拉雅公司开具的专票1份,发票代码3300184130,发票号码31635505,货物名称*运输服务*运费,金额91,743.12元,税额8,256.88元,价税合计100,000.00元,并于同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8,256.88元。 (3)喜马拉雅公司2019年度少缴纳增值税91,756.83元,故少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422.97元,少缴纳教育费附加2,752.70元,少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1,835.14元。 (4)2019年度喜马拉雅公司购销合同计税金额69,684,472.62元,应纳印花税20,905.34元,已纳印花税4元,少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20,901.34元。 重新补证情况如下:(1)根据喜马拉雅提供的情况说明,无法证实主要承运人为诚惠公司职工,承运车辆为诚惠公司资产。(2)喜马拉雅公司和诚惠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只加盖了合同专用章,未加盖公章及签字确认。根据喜马拉雅情况说明,喜马拉雅公司无法和诚惠公司取得联系,无法补盖公章及签字。(3)通过省局资金查控平台调取了喜马拉雅公司和诚惠公司、金华税务局转来诚惠公司法人董浩以及相关人员胡勇的资金明细。通过对相关资金情况的分析,发现钱款转入诚惠公司之后随即转入诚惠公司法人董浩账户,董浩在同一天内将相似金额转入胡勇账户,胡勇随即转入刘静账户。从喜马拉雅地毯工资表中无法确定刘静是否是喜马拉雅公司职工,也无法获取刘静社会关系,根据现有信息无法判定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现象。但是依据金华税务局发来的协查函可知诚惠公司虚开发票时进行了对公走账和资金回流,并收取开票费。同时,协查函证实诚惠公司为虚开企业,并已结案。
处罚依据 对查补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你公司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对你公司处以所偷税款119,081.10元(增值税91,756.8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422.97元、印花税20,901.3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59,540.55元。
处罚金额(万元) 5.95405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8 00:00:00
处罚有效期 2021-07-28 00:00:00
公示截止期 2022-07-28 00:00:0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0007105378496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300007105378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