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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税务局:12366每日问答丨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问题

12366每日问答丨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8-18 17: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1.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需要的资料: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2份;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青海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6.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青海省内对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不再要求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但需要注意的是,西宁市所属五区二县跨区域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四个园区的,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相关事宜。

7.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选择在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8.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中的相关条款办理。

2.跨区域涉税事项有哪些?办理步骤分别有哪几步?

答:步骤依次为:报告-报验-延期(非必须项)-预缴-信息反馈

青海省电子税务局中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延期/信息反馈

3.青海省电子税务局中跨区域涉税事项哪一步需要切换税务机关?

答:预缴/延期/信息反馈需要切换至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

4.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进度在哪里查询?

答:请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进行查询。

5.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完成之后从哪里打印?

答:请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文书查签进行查询打印。

6.报验时跨区域经营地行政区划是填哪个地址?

答:填写项目所在地的税局科所。

7.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进度在哪里查询?

答:(1)首先要在自己的主税机关申请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2)由于省外的企业没有青海省税务局的信息确认,需要办税人员在青海省电子税务局使用个人身份信息登录,先进行个人信息注册;(3)注册成功后使用自然人业务办理登录青海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跨区域省外报验登记”功能,录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编号、及报告有效日期后,点击“查询”,查询出相应的报告信息后,开始做报验申请;(4)申请提交后,可以在事项进度管理页面查询办理进度,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后,事项办理状态为“办理成功”,则该企业可使用企业业务办理直接登录青海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对应的主税机关及项目编号后进行预缴及信息反馈。(预缴: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填写报表;信息反馈: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跨区域税源管理套餐办理路径:登录系统点击左侧套餐业务-“跨区域税源管理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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