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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2019年9月份刚成立的新企业,请问残保金有免征的优惠吗?

2019年9月份刚成立的新企业,请问残保金有免征的优惠吗?

发布时间:2020-05-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日期:  2020年5月8日 回复日期:  2020年5月8日
来信标题:  2019年9月份刚成立的新企业,请问残保金有免征的优惠吗?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2019年9月份刚成立的新企业,请问残保金有免征的优惠吗?
处理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四条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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