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份刚成立的新企业,请问残保金有免征的优惠吗?
发布时间:2020-05-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日期: | 2020年5月8日 | 回复日期: | 2020年5月8日 |
来信标题: | 2019年9月份刚成立的新企业,请问残保金有免征的优惠吗? | ||
受理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来信内容: | 2019年9月份刚成立的新企业,请问残保金有免征的优惠吗? | ||
处理情况: |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四条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