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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企业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免税销售额是否参与计算?

企业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免税销售额是否参与计算?

日期:2019-05-13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在计算销售占比时,不需要剔除免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39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单位: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答复时间:2019-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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