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对签署的合同有什么具体要求?合同内容中包含家属保险,但是能分开,职工的保险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0-03-06 13: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黄橡文:企业按照《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津政发[2003]55号)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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