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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企业租赁交通工具发生的支出如何税前扣除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租赁交通工具发生的支出如何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企业购买预付卡发生的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30 人阅读
2022-09-30
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按照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
1.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纳税人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30 人阅读
2022-09-30
纳税人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由于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社保费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A企业与B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之外,B企业派往A企业的服务人员(如维修、摄影宣传等)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由A企业负担,住宿费和交通费(抬头为A企业)A企业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30 人阅读
2022-09-30
A企业与B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之外,B企业派往A企业的服务人员(如维修、摄影宣传等)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由A企业负担,住宿费和交通费(抬头为A企业)A企业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企业购置房产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税前扣除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购置房产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应作为资本化支出,随同房产一并计算确定该资产的计税成本以及计提折旧或摊销扣除,但是维修基金在使用时按规定分摊到业主账户中的支出,不得再次扣除。...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企业由第三方公司发放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代缴社保费税前扣除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由第三方公司发放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代缴社保费税前扣除问题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凭合同或协议以及合法凭证税前扣除;
(2)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直接支付给员工个...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企业在外省市缴纳五险一金扣除标准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在外省市缴纳五险一金扣除标准问题
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外省市工作,企业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可以税前扣除。...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关于企业自管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可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要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企业发生租赁房屋及公用费用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30 人阅读
2022-09-30
(1)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租赁房屋,实际发生的房屋租赁费支出,可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合法凭证税前扣除。
按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负担房屋租赁相关费用(如煤水电气、物业费等等)的,承租方实际发生的支出,可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原件、...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关于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部分转让后的成本扣除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在部分转让时,可以分清转让的股权类别的按个别计价法确定转让部分的股权,投资成本不能区分的按照加权平均方法,确定转让部分的股权投资成本,一经确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企业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拍卖资产,法院专用收据可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拍卖资产,可凭法院开具的专用收据或拍卖机构开具拍卖清单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引申问题)关于企业通过拍卖方式,购置资产相关税费的扣除问题...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关于企业购入已使用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折旧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购买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凭合法凭证,按以下年限计算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以下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1)凡出售方能够提供固定资产原始资料(包括发票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通讯费、职工交通补贴税前扣除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交通待遇,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交通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企业按照政策规定收到的增值税减免税款、增值税进项税金加计抵减收益以及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是否要确认为收入?
30 人阅读
2022-09-30
(1)企业取得的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款属于财政性资金,除满足不征税收入相关规定外,均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关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的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其他收入。对于“确实无法偿付”的判断,原则企业作为当事人更了解债权人的实际情况,可以由企业判断其应付款项是否确实无法偿付。同时,税务机...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企业收到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收到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问题
企业收到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应并入收到所退手续费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物业公司营业收入确认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开展多种经营取得的收入,无论何种用途,一律计入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与上述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凭合法凭证可在税前扣除。...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预售阶段取得预收房款,是按照房款全额作为计算预计毛利额的基数,还是按不含增值税额的房款作为计算预计毛利额的基数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口径暂按以下公式计算: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预售收入/(1+税率9%或征收率3%),并以此作为计算预计毛利额的依据。...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因工作需要,职工进行核酸检测,票据为个人姓名,该项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30 人阅读
2022-09-30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口径暂按以下公式计算: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预售收入/(1+税率9%或征收率3%),并以此作为计算预计毛利额的依据。...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竞业补偿金的税前扣除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
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同一企业集团内关联方企业之间用自有资金进行无偿借款的问题?
30 人阅读
2022-09-30
同一企业集团内关联方企业之间用自有资金进行无偿借款的问题?
同一企业集团内关联方企业之间用自有资金进行无偿借款,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借方不确认利息收入,贷款方相应也无利息支出,因此,贷款方无利息税前扣除。
(1)...
西青区税务局:个税扣缴手续费返还后的税务处理
30 人阅读
2022-09-30
个税扣缴手续费返还后的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6日...
天津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暂停,暂不开通
30 人阅读
2022-09-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号)第二条规定,将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期调整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问答
30 人阅读
2022-09-30
202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问答
发布时间:2021-03-12 14: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须知
30 人阅读
2022-09-30
202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须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14: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企业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30 人阅读
2022-09-30
一是纳税人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企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其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二是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
天津市税务局:企业发生的劳务派遣用工支出能否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能否作为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
30 人阅读
2022-09-30
劳务派遣用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
天津市税务局: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30 人阅读
2022-09-30
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
天津市税务局: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30 人阅读
2022-09-30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20年度应补...
天津市税务局: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30 人阅读
2022-09-30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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