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浙江  >  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个人独资企业取得虚开发票补个人所得税!对杭州青青鞋厂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个人独资企业取得虚开发票补个人所得税!对杭州青青鞋厂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杭州青青鞋厂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杭州青青鞋厂: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杭税一稽处〔2020〕288号、《税务处理决定书》杭税一稽处〔2020〕289号,自公告之日起至法律规定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附件:杭州青青鞋厂 《税务处理决定书》杭税一稽处〔2020〕288号、289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