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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建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0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7-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殷兴郎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460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税收宣传是普及税收知识,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知晓度和遵从度的主要途径。近年来温州税务部门扎实落实税收宣传工作,使全民的纳税意识在潜移默化的宣传中得到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温州税务部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视、台”媒体宣传平台,适时发表关于2019年以来一系列减税降费新政的宣传新闻稿,自年初以来市税务局在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温州新闻网、看温州APP等市级权威主流媒体平台集中组织发布了减税降费报道9篇,在温州新闻联播节目播放相关报道2次;同时配合省级媒体进行宣传,在浙江日报上发表4篇新闻稿件,在浙江在线、浙江新闻客户端等网络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4篇。在今年我市税务部门开展的第28个税收宣传月中,苍南县税务局邀请辖区内知名企业家出任税宣形象大使,依托纳税者维权协会、各地商会等平台广泛推动政策宣传。文成县税务局组织青年税宣队伍走进文成“梨花节”、畲族“三月三”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推送二维码等方式,宣传减税降费等最新税收政策,提高了社会对税收的认知度。

但我们也意识到当前税收宣传工作在方式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充分吸纳、研究您在460号人大建议中提出的几点建议,在以下3个方面加强税收宣传工作:

一、创新税宣平台,提升税企沟通便利度

征纳沟通平台是当前税务部门力推的税企沟通交流渠道,旨在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税企沟通信息“碎片化”、沟通行为“分散化”、沟通渠道“私人化”等问题,是税务部门创新税收宣传方式的重要成果。当前,温州全市征纳沟通平台已激活纳税人208077户,综合激活率达92.76%,全市日使用人数达45388人。征纳沟通平台能够大幅度减轻税源管理员日常工作量,高效提升税收宣传的质量。下一步,市税务局将在推广征纳沟通平台过程中结合温州市工作实际需求和“钉钉”现有系列产品,不断完善精准消息推送、即时互动交流、智能税务咨询、网上直播课堂等税收宣传功能模块,确保实现平台应用“活”起来、“实”起来,在全市形成纳税人自主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拓展税宣对象,构建社会税宣联动线

年初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新政,收效显著。为营造良好改革舆论氛围,加强税收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我市税务部门召开了主题座谈会,邀请“两会”代表委员、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参加,共商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措施、成效及对策建议。下一步,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将根据自身实际,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座谈、走访、调研活动,与当地重点企业、财税专家、媒体、政府部门等单位积极互动,集中展示我市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的系列举措及成效,努力构建社会税宣联动线。

三、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税宣队伍战斗力

健全完善税收宣传工作规章制度,紧密结合税收宣传与绩效考核机制,在制度层面规范税宣工作的开展。有计划地安排更多面向税收宣传工作岗位人员的学习培训,定期邀请资深税宣工作者主持召开新闻宣传写作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增强培训效果。建立人才库和通讯员机制,对税收宣传工作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要加大培养使用力度,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税收宣传队伍。

感谢您对温州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2019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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