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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杨亚琴等10位代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7号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2017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公告《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中明确将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市场主体统一纳入税务机关的监管范围,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为进一步落实《监管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连续下发《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规程》(税总发〔2017〕117号)、《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第31号公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2017年第42号公告)、《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第4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49号公告),就如何做好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

我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部署做好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一是做好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及时督促增量税务师事务所进行行政登记,2018年底已完成存量税务师事务所登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3户税务师事务所,均完成行政登记。二是做好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和公告。严格落实公告制度,每月初更新纳入监管的全市涉税中介机构名单,为纳税人自主选择税务代理人等涉税专业服务提供便利。截至2020年5月底,我市纳入监管的涉税服务机构共有164家。三是做好涉税信用评价。对涉税专业服务守法诚信行为加强激励,对涉税专业服务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依法诚信执业。截至目前,已经完成2018年度、2019年度的涉税信用评价。

联系人:徐蕾        联系电话:0576-88528537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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