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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电子普通发票作废红冲

电子普通发票作废红冲

留言时间:2020-11-06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电子普票推行前,作废的普票(非电子)要整理在一起,统一装订存放,现在使用电子普票,开具有误的话不能作废,只能红冲,那这一正一负两张发票(实质目的为作废)应该怎么存放管理?和之前一样作为作废发票统一存放?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11-06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规定,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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