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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税务局: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引导智能制造新业态!关于2020年乐清市政协24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乐清市政协24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

发布时间:2020-07-16  17: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科学技术局:

林捷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引导智能制造新业态》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研发投入后补助”是财政部门业务,税务方面关于“研发费用”的优惠政策有: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以上意见供主办单位参考,如有不足之处,请与我们联系。感谢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叶乐斌,联系电话:0577-61886076)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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