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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税务局:关于清理、规范废钢经营的建议!对永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意见)的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永康市税务局对永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意见)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06-23  14: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永康市税务局

胡红兵等1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清理、规范废钢经营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尽快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经营户和达不到安全环保规范要求的经营户的建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规定开展废旧金属回收站点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三防”要求规范贮存,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对违规占用土地、未达到环保要求的,联合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业搬迁。

二、对于要求废钢经营户依法经营,依法办理相关证照的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职责和《永康市清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精神,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整治行动。根据各镇街区、有关部门排查出来的废钢无照经营回收站点情况,结合有关行业规划,对无照经营坚决予以查处。

三、对于要求废钢经营户依法纳税,避免本地税收资源流失的建议。市税务局通过以下方面加强对包括废钢在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税收管理:一是加强对产出废旧物资企业的税收监管,分析测算行业、产品的产废率,要求企业规范下脚料核算,如实申报纳税。二是取消废旧物资收购票,要求经营户在销售废旧物资时,自行开具发票。三是要求废旧金属销售企业规范经营,防范税收风险。

四、对于扶持废钢回收产业做大做强,扶持一至两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本地企业的建议。市经信局将鼓励企业建立大型的废钢回收加工中心,提升对社会废钢铁资源的回收、拆解、配送、利用一体化水平,提高废钢资源供给质量。同时,严格按照工信部等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依法依规提高相关标准,并结合铸造行业产能清理整治工作,加大对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达标检查力度,按照“规范一批、退出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关停转产等方式实现产业升级。

五、对于出台加快废钢资源回收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我市已在2018年制定下发了《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18〕42号,对我市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给予扶持;并在2019年下发《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废旧金属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42号进行了修改完善,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市税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康市推进废旧金属回收利用工作协调小组;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以永康市工业(金融)专班第三次专题工作会议纪要形式对扶持政策进行了优化。虽然扶持政策主要是针对永康市内回收利用金属废料给予政策扶持,但也确定了市外销售试点企业;同时明确,市政府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另行研究后续推广工作。

感谢诸位代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永康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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