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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动产、不动产划转要交印花税吗?动产与与相关债权、债务及劳动力整体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12-09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动产划转要交印花税吗?

2、不动产划转要交印花税吗?

3、动产与与相关债权、债务及劳动力整体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12-11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规定:“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七条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另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三、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91]国税发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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