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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电商平台纳税事项

09-30 电商平台纳税事项 我要评论

电商平台纳税事项

留言时间:2019-03-1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请问下电商平台发生以下业务该如何纳税:

1。每个新用户在平台上花了399元注册会员,平台赠送市场价值3990元的面膜产品。

2。平台与运输企业签有协议,运费打折。比如向用户收取12元运费,给运输企业只要9元。那么这3元是否要纳税?如果要的话,按什么税率来交?

3。平台要增加会员,付给个人的返佣支出,要怎么纳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03-19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该问题已电话沟通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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