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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带司机的车辆租赁问题

带司机的车辆租赁问题

留言时间:2019-04-28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公司向租车公司租赁车辆并配备司机,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还是旅客运输服务?如果汽车租赁公司开具有形动产租赁*租车费的专票,我公司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04-30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当租赁公司为租赁汽车配备司机,其提供的服务实际是“运输服务”。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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