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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充值话费赠送手机如何缴纳增值税,是否属于有偿赠送不需要缴纳?

充值话费赠送手机如何缴纳增值税,是否属于有偿赠送不需要缴纳?

发布时间:2020-12-16  15: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充值话费赠送手机如何缴纳增值税,是否属于有偿赠送不需要缴纳?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六款第一项:“试点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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