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内容
留言时间:2019-08-21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商贸型公司,进项发票内容是A,销售发票一定是A?不能有一点变化吗?比如我进项开的发票内容是水,销售发票能开矿泉水吗?如果能?这个界限是怎么样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08-22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开具应符合据实开具原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