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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售商品房抵押贷款要交房产税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售商品房抵押贷款要交房产税吗?

留言时间:2019-10-21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售商品房抵押贷款要交房产税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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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9-11-01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省局财行处回复:

根据国税发〔2003〕89号相关规定,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作抵押后,仍作为新建商品房销售,也未实际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则不征收房产税;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自用、出租、出借,或转为自持物业的,不论是否抵押,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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