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
留言时间:2019-11-20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境外供应商要求本公司直接支付货款至其委托收款的境内个人账户,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可行,这种情况下,若涉及增值税及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是本公司还是该境内账户持有人,与该持有人是否为中国居民有无关系?个人跟公司的扣缴比例分别是多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11-21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正常贸易建议走正常的结算途经。
二、您提到的是“境外供应商”,应是货物进口一类的业务,涉及进口货物的具体进口涉及缴纳的税款可联系海关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