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留言时间:2020-03-20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因为疫情原因,加上去年很多上下游合作企业已经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使得我司税负较重,我们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政策延续。请领导给予支持。或者请税务机关主动取消我们一般纳税人资格!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3-25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目前没有政策延续的文件。
为积极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以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帮扶企业缓解缴税压力。
为了积极支持新冠防治工作,电子税务功能已实现延期缴纳税款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理路径是: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选择“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事项进行办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